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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月)
国能日新国能日新(SZ:301162)2024-01-23 22:1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 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及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 及参股子公司,下同)、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