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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月)
国能日新国能日新(SZ:301162)2024-01-23 22:08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 1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义务 | 4 | | 第四章 | 考核与奖惩 | 7 | | 第五章 | 附则 | 7 |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考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