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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国能日新国能日新(SZ:301162)2024-01-23 22:08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能日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国能日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