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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通灵股份通灵股份(SZ:301168)2024-06-19 18:58

投资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50%或金额1000万-5000万,董事会审议[5] - 证券投资总额超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股东大会审议[5] - 未达审议权限,董事长审议批准[5] 衍生品交易审议 - 衍生品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净利润50%且金额超500万,股东大会审议[8] - 衍生品最高合约价值超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股东大会审议[8]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金额超1000万,及时披露[13] 特殊规定 -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不适用本制度[3] 子公司与检查 - 控股子公司交易须经公司审批[4]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半年检查一次[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