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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01175中科环保(301175)2024-03-28 20:2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