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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逸豪新材逸豪新材(SZ:301176)2024-05-15 19:5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4月23日公告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3]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召开[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6] 股份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10日,公司总股份为169,066,667股,回购专用账户3,271,742股无表决权[8]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841,700股,占比76.5052%[8] - 出席现场会议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711,111股,占比67.9822%[9] - 参加网络投票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30,589股,占比8.5229%[10] - 出席中小投资者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700股,占比0.0252%[11]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票数126,800,000股,占比99.9671%,反对41,700股,占比0.0329%[16][17][20][21][24][25][27]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4,088,889股,占比99.7049%,反对41,700股,占比0.2951%[23] - 出席中小投资者对各议案反对41,700股,占比100.0000%[19][20][21][23][24][25][27] - 《关于修订<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27] 会议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28] - 信达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合法有效[30][31] - 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