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天亿马信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71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中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注函》问题 3 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林明玲、马学沛为公司创始人,长期服务于公司,在公司各个 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林明玲现任公司董事长,全面主持公司董事 会工作,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起重要作用;马学沛现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统筹公司各项业务和资源,负责公司产 业发展、日常运营以及战略方针和经营决策的制定、重大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