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财务审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股权激励人员 - 激励对象包含两名外籍核心员工[1] 股权激励规则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总额的50%[28]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总额的50%[31]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年[26] - 限制性股票(一类)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7]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0] 股权激励流程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等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38] 股权激励内容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涵盖多方面内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