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3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