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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喜悦智行喜悦智行(SZ:301198)2023-11-22 18:2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10] 股票交易规定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3]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可要求执行,未执行可起诉[3] 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以上独董等情况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4]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新的普通董监候选人[4][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人员管理 - 董事辞职需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5] - 公司应在独董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6] 财务资助 - 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大会审议[6] - 单次或累计资助超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6] - 控股子公司超50%持股免于适用审议规定[6] 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董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