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 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 1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 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