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大族数控大族数控(SZ:301200)2023-11-20 20:18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6] 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需召开[1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16] 提案与通知时间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通知提前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应提前20日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22]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延期或取消通知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应出席和列席股东并书面说明原因[26]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6] 决议事项分类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38] 表决相关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9]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9]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9] 重大事项批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40] 提名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4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48]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52] 选举制度 -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除外,候选人多于席位数时实行差额选举[43] 表决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6] 投票结果认定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记名投票表决[47]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会议、股东、表决等相关内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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