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7]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工作安排 - 下设工作组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做决策前期准备[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 会议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