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2]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7]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8]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9] 独立董事义务 - 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2年内不当然解除,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8]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 - 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7][28][29]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23] 资料保存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37]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33][3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5][3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36][37]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7]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3] - 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0]
亨迪药业: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