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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汽股份中汽股份(SZ:301215)2024-02-02 18: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4]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董事会办公室会前3日书面通知委员和列席人员[14]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职责与工作协调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19] 制度与记录 - 审计部门依职责制定工作制度程序报董事会备案[20] - 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并发送相关人员[22] - 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4] - 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有利害关系委员可表决[25]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25]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25]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5]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