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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华是科技华是科技(SZ:301218)2023-12-08 18:54

信息披露方式与适用对象 - 信息披露采用直通和非直通两种方式,原则上用直通披露[3]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机构和人员[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 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0] 信息类型与报送规定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等[9]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通过规定方式报送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6] 业绩预告规定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3][40] 临时报告报送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报送[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报送[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送[2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送[2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送[2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报送[29]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20] 募集资金审核 - 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披露[3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报告[38]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信息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提意见[45]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披露[46]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后申请披露[47]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1]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3]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54] - 监事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55]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8] 内幕信息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63]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应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65] - 公司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68]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事务部管理[7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并赔偿[73]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7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7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8] - 制度主体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3年12月[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