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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腾远钴业腾远钴业(SZ:301219)2024-08-23 23:42

员工持股计划人员与股份 - 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232人[6] -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合计不超394.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34%[6] - 354.46万股用于首次参与员工,40.04万股作为预留份额[6]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对应股票数量累计不超1%[7] 回购情况 - 2023 - 2024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95元/股[8] - 截止2024年4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944,347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68%[9]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9.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14元/股,支付总金额1.805728167亿元[9]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价格 -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无杠杆资金[9] -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为18.68元/股[9]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17.90元/股,前20个交易日为18.68元/股[9]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届满可展期[12]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获标的股票自过户日起12个月、24个月后按50%、50%比例分2期解锁[13] - 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3.74亿元,2024 - 2025年累计不低于135.80亿元[15] - 若预留份额2024年授予,业绩考核和解锁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若2025年授予,2024 - 2025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35.80亿元,2024 - 2026年累计不低于216.18亿元[15] - 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100%,公司层面解锁比例100%;85%≤完成率<100%,解锁比例=完成率×100%;完成率<85%,解锁比例为0[15] 个人层面考核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解锁比例100%,合格解锁比例80%,待改进解锁比例0%[17] - 持有人个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17] - 单一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18]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19]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日通知全体持有人[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在会前3日提交临时提案[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22] - 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50%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23]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24] -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4]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可随时通知[26] - 管理委员会主任接到委员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7]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27] 其他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计划实施完毕有效[29]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独立于公司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或混同[29] -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30] -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包括公司股票权益、现金存款及应计利息、其他投资形成的资产[31]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资产收益权,自愿放弃表决权[32] - 锁定期内,持有人所持份额不得转让、质押,不得要求权益分配[32]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35]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自动终止,股票全部出售可提前终止[35] - 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35] - 出现特定负面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并收回份额,收回价格为原始出资金额[37]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并收回份额,收回价格为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8] - 激励对象锁定期满后主动辞职等情形,管理委员会可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份额[38] - 持有人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等不能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人员,管理委员会可取消其资格并收回份额[38] - 持有人退休,已实现收益部分不变,未实现收益部分按原计划持有且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解锁条件[38] - 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权益按丧失劳动能力前程序进行且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解锁条件[38] - 持有人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已实现收益部分不变,未实现收益部分可收回[38] -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份额由继承人代为持有,已实现收益由继承人继承,未实现收益按身故前程序进行且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解锁条件[39] - 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实现收益由继承人继承,未实现收益部分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39] - 未约定事项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处置方式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39]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