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股票发行 -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1.80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每股面值1元[3]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以现金认购[3] 发行规则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3] - 发行股票一般6个月内不得转让,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4] 资金用途与权益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5]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5] 上市与授权 -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授权有效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8] 审批流程 - 本次事宜须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需经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