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独立性、客观性、 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 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公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