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暂行规定》和《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对当期财务无重大影响[3] - 变更后按新规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7] - 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5] 新规施行时间 - 《暂行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4] - 《准则解释第17号》2024年1月1日起施行[4] 报表编制调整 -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在“存货”等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8] 负债归类规则 - 无推迟清偿权利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负债[9] - 贷款契约条件影响负债流动性划分[10] 业务处理规定 - 供应商融资安排为融资方提供资金支付企业应付供应商款项,企业后续还款[12] - 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属销售的,承租人按规定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