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通动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7]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10]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履职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独立董事决策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3]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出现不符合规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4] - 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0]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1] 制度相关 - 未规定或不一致以法律规定为准[23]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