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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3-09-11 19:31

瑞泰新材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 年 8 月 23 日,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 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