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阳秋林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