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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宇邦新材宇邦新材(SZ:301266)2023-09-14 19:3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四月 4-1-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 转债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