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9] 内部控制 - 公司于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内控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5] - 内控评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内审部负责[6] 治理与风险 -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等形成科学治理结构[8] - 公司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12] 控制程序 - 公司制定多项控制程序,涵盖交易授权等方面[15] - 公司对关联交易等重点活动制定内控办法[16][17] 信息与监督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18] - 监事会等负责公司内部监督[19][20]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标准为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10%[21]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标准为利润总额的5%≤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10%[21]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标准为财务错报<利润总额的5%[2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2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标准为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2%,或受国家政府部门处罚[23]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或受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