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0]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细则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