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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10修订)
科源制药科源制药(SZ:301281)2023-10-25 16:40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 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需要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