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