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且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罗杰先生、侯晓红女士、张怀 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