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