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环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订)
控股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人选或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公司权力 - 公司对子公司重大事项有监督管理、投资收益和重大决策权力[4]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5] 子公司规范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和规划[9]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11]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接受审计[12]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申请贷款等[12] - 子公司信息披露按公司规定执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6] - 子公司召开会议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资料及决议[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并履行义务[17] - 子公司应制定保密制度,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7] 考核与责任 - 公司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20] - 子公司应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并实施奖惩[20] - 子公司人员履职不当应承担责任[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