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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明阳电气明阳电气(SZ:301291)2023-08-11 21:01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8 | 监事会的同意。 | 监事会的同意。 | | --- | --- |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 | 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 | 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 | | 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 | 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 | | 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 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 | | 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 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 | 持。 | 持。 | |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 | |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 |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 |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 | |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 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 |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 |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 | |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