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 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高鑫斌律师、周雨翔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