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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291明阳电气(301291)2024-01-12 16:3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 人")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明阳电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