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硕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3号)批准,浙江美硕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3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17.0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02.91万元。截至 2023 年6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票据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 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