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山 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 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文件 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 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 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 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