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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3-10-26 19:34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 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 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