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新巨丰新巨丰(SZ:301296)2024-05-09 20:4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