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