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保定 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