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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总经理工作细则
真兰仪表真兰仪表(SZ:301303)2024-08-26 20:43

总经理层人员任职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2] - 需具备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4]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担任[4] 总经理层人员义务 - 离职后5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有效[7] - 涉及刑事诉讼等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16] - 公司或相关人员受公开批评等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6]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下或绝对金额1500万元以下[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150万元以下[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或绝对金额1500万元以下[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150万元以下[10]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过30万元[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12] 总经理职责 - 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3]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分为例行与临时会议,研究多方面问题[18] - 议事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总经理作最终决定[19] - 决定事项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签署后组织实施[20] 总经理层人员交易规定 - 及其近亲属等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需报告并经决议通过[14]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由董事会考核[26] - 总经理层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26] 工作细则修改 - 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须及时修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