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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01308江波龙(301308)2023-12-29 19:18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3、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