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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智立方智立方(SZ:301312)2023-09-28 16:2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 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