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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鑫磊股份鑫磊股份(SZ:301317)2024-04-25 20:5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 - 内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由审计委提名、董事会任免[6][8]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报告工作及问题,保存资料不少于十年[9][10] - 每季度与审计委开会,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0] 监督检查 - 审计委督导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11] 其他 - 公司为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