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绩效考核指标 - 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3] 财务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流程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有利且无损害意见[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