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按《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3] - 变更属法规要求,不影响当期财务,无需审议[5] - 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等,不追溯调整,不损害股东利益[10] 新规定内容 -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有新规定[6] - 供应商融资安排有特定特征[7] - 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属销售的,承租人按规定计量[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按《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会计政策[3] - 变更属法规要求,不影响当期财务,无需审议[5] - 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等,不追溯调整,不损害股东利益[10] 新规定内容 -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有新规定[6] - 供应商融资安排有特定特征[7] - 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属销售的,承租人按规定计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