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9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11] - 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12]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94,588,053股,占比53.4440%[1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5人,代表6,956,461股,占比3.9305%[14]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股东代表及代理人同意率99.8684%,中小投资者同意率98.2103%[18][19][20][22] 会议结论 - 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