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翰博高新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 见(修订稿) 容诚专字[2023]200Z055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7-2-1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 (修 订稿) 容诚专字[2023]200Z055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关于翰 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本所的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向贵所回复如下: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晶科技),发行人持有博晶科技 62.50%股权,持有博晶科技剩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