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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瑞林)(1)
翰博高新翰博高新(SZ:301321)2024-04-26 00: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4] -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8] -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8]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9] 议案审议 - 2023年11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等议案获同意[7] - 2023年11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等议案获同意[7] - 2023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8] - 2023年9月15日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9]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内审部门工作报告等议案[9] - 2023年12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方担保、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议案[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2次,实际出席12次,出席股东大会5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5][6] - 2023年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24]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义务发挥作用[24] 公司运营 - 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8] -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9] - 2023年9月15日公司聘任李艳萍为财务负责人[20]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原则,决策程序合规[15]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无被收购情形[16][1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1] - 公司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规[22]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规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