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召开股东大会,4月26日公告通知[11]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12]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94,576,823股,占比53.4376%[1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人,代表股份6,945,231股,占比3.9242%[14]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9%,部分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超99%[18][19][20][21][23][24][25] - 议案6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结果认定 - 承办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5]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9]